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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山初级中学青年教师量化考核方案

发表日期:2024/10/8 12:50:39 作者:徐浩 有215位读者读过

东山初级中学青年教师量化考核方案

一、考核目的

为了全面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青年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,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,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量化考核方案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本方案适用于在本校工作[X]年以内(含[X]年)的青年教师。

三、考核周期

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。

四、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

教学工作(40 分)

1.教学工作量(10 分)

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得 6 分;每超出标准工作量的 10%1 分,最多加 4 分;未完成教学工作量,按比例扣分。

2.教学质量(20 分)

1学生评教(10 分):每学期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,根据评教结果计算平均分。平均分在 90 分(含)以上得 10 分;80 - 89 分得 8 - 9 分;70 - 79 分得 6 - 7 分;60 - 69 分得 4 - 5 分;60 分以下得 0 - 3 分。

2教学成绩(10 分):以所教班级在期末考试或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的成绩为依据。学科平均分在年级排名前 20%10 分;21% - 40%8 - 9 分;41% - 60%6 - 7 分;61% - 80%4 - 5 分;80%以后得 0 - 3 分。若所教班级学科成绩进步明显,可适当加分,最高加 2 分。

3.教学常规(10 分)

1教案编写(3 分):教案书写规范、详细,教学目标明确,教学过程完整,教学方法得当,有教学反思且及时更新。优秀得 3 分,良好得 2 分,合格得 1 分,不合格得 0 分。

2作业批改(3 分):作业布置适量、有针对性,批改认真及时,有评语和等级评定,对学生作业中的问题能及时反馈和辅导。优秀得 3 分,良好得 2 分,合格得 1 分,不合格得 0 分。

3听课记录(2 分):积极参加听课活动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,记录完整,有听课评价和心得体会。达到要求得 2 分,每少听 5 节课扣 1 分,扣完为止。

4教学计划与总结(2 分):按时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和撰写教学总结,内容详实、符合实际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。优秀得 2 分,良好得 1.5 分,合格得 1 分,不合格得 0 分。

教育科研(20 分)

1.课题研究(10 分)

主持校级课题得 4 分;参与校级课题研究,排名前 3 位得 2 分,其他成员得 1 分。主持市级课题得 8 分;参与市级课题研究,排名前 3 位得 5 分,其他成员得 3 分。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得 10 分;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,排名前 3 位得 8 分,其他成员得 5 分。课题需在考核周期内立项并按计划开展研究,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方可计分。

2.论文发表与获奖(10 分)

1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期刊上发表论文,每篇得 5 分;在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上发表论文,每篇得 3 分;在校内刊物或交流会上发表论文,每篇得 1 分。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分,按最高级别计分。论文需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,且为第一作者。

2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,一等奖得 8 分,二等奖得 6 分,三等奖得 4 分;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,一等奖得 5 分,二等奖得 3 分,三等奖得 2 分;在校级论文评选中获奖,一等奖得 2 分,二等奖得 1 分,三等奖得 0.5 分。

师德师风(20 分)

1.职业道德(10 分)

忠诚于教育事业,爱岗敬业,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,热爱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,不歧视、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得 10 分;如有违反,视情节轻重扣 5 - 10 分,情节严重者本项记 0 分,并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2.工作态度(10 分)

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工作认真负责,严谨治学,团结协作,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。无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现象得 6 分;迟到、早退每次扣 1 分,旷工每次扣 3 分,扣完为止。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,或获得学校表彰奖励,每次加 1 - 2 分,最多加 4 分。

(四)专业成长(20 分)

1.培训学习(10 分)

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活动,每参加一次国家级培训得 5 分,省级培训得 3 分,市级培训得 2 分,校级培训得 1 分。培训期间表现优秀,获得培训证书或培训单位表彰的,每次加 1 - 2 分。本项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。

2.教学竞赛(10 分)

参加校级教学基本功竞赛、优质课比赛等活动,一等奖得 5 分,二等奖得 3 分,三等奖得 2 分;参加市级教学竞赛活动,一等奖得 8 分,二等奖得 6 分,三等奖得 4 分;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活动,一等奖得 10 分,二等奖得 8 分,三等奖得 6 分。同一竞赛活动按最高级别计分。

五、考核程序

1.个人自评:青年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和量化标准,填写《青年教师量化考核自评表》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年级组或学科组。

2.年级组或学科组初评:年级组或学科组组织教师对本组成员进行初评,依据个人自评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,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,并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至学校考核领导小组。

3.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复评: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年级组或学科组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复评,审核相关材料,对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调查核实,确定最终考核结果。

4.公示:考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[X]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,考核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查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诉人。  

六、考核结果及应用

1.考核结果等级: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其中,考核得分在 90 分(含)以上为优秀,75 - 89 分为良好,60 - 74 分为合格,60 分以下为不合格。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青年教师总数的 20%

2. 结果应用

1与职称评定挂钩:在职称评定过程中,同等条件下,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晋升职称。

2与评优评先挂钩: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,如优秀教师、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等评选。

七、附则

1.本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2.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如有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