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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山初级中学 2025 学年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量化考核方案

发表日期:2025/12/3 0:02:59 作者:校管理员 有位读者读过

东山初级中学 2025 学年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量化考核方案

一、考核目的

为全面、客观、公正评价青年教师工作表现与业务能力,落实 “分类培养、精准赋能” 培养原则,以量化考核为 “导航仪”,倒逼青年教师补短板、锻长板,加速专业成长进程,持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本方案适用于在本校工作 3 年以内(含 3 年)的青年教师,覆盖各学科一线教学人员。

三、考核周期

每学年开展一次综合考核,考核周期与学年度一致(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),次年 9 月完成考核评审与结果公示。

四、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(总分 100 分)

(一)教学工作(40 分)

1. 教学工作量(10 分)

按学校规定教学任务量核算,完成基本工作量得 6 分;每超额 10% 加 1 分,累计最高加 4 分;未完成工作量按实际比例扣分,扣完为止。兼任班主任、教研组长等岗位的,额外加 2 分。

2. 教学质量(20 分)

1)学生评教(10 分):每学期组织匿名评教,平均分 90 分及以上得 10 分,80-89 分得 8-9 分,70-79 分得 6-7 分,60-69 分得 4-5 分,60 分以下得 0-3 分。

2)教学成绩(10 分):以年级期末考试或质量检测为依据,学科平均分年级排名前 20% 得 10 分,21%-40% 得 8-9 分,41%-60% 得 6-7 分,61%-80% 得 4-5 分,80% 以后得 0-3 分。班级成绩较上一学期排名提升 5 位及以上的,额外加 2 分。

3. 教学常规(10 分)

1)教案编写(3 分):规范完整、目标明确、过程详实、反思深刻且及时更新,优秀得 3 分,良好得 2 分,合格得 1 分,不合格得 0 分。

2)作业批改(3 分):布置适量精准、批改及时认真、评语针对性强,优秀得 3 分,良好得 2 分,合格得 1 分,不合格得 0 分。

3)听课记录(2 分):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5 节,记录完整、评价客观、心得真实,达标得 2 分,每少 5 节扣 1 分,扣完为止。

4)教学计划与总结(2 分):按时提交、内容详实、贴合实际,优秀得 2 分,良好得 1.5 分,合格得 1 分,不合格得 0 分。

(二)教育科研(20 分)

1. 课题研究(10 分)

主持校级课题得 4 分,参与校级课题(前 3 名)得 2 分,其他成员得 1 分;主持市级课题得 8 分,参与市级课题(前 3 名)得 5 分,其他成员得 3 分;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得 10 分,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(前 3 名)得 8 分,其他成员得 5 分。课题需在考核周期内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方可计分。

2. 论文发表与获奖(10 分)

1)论文发表:省级及以上期刊每篇得 5 分,市级期刊每篇得 3 分,校内刊物或交流会每篇得 1 分,按最高级别计分,不重复累计。

2)论文获奖:省级及以上一等奖 8 分、二等奖 6 分、三等奖 4 分;市级一等奖 5 分、二等奖 3 分、三等奖 2 分;校级一等奖 2 分、二等奖 1 分、三等奖 0.5 分。

(三)师德师风(20 分)

1. 职业道德(10 分)

忠诚教育事业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,无违规行为得 10 分;出现轻微违规扣 5-8 分,严重违规本项记 0 分,并按规定处理。

2. 工作态度(10 分)

遵守校规校纪、服从工作安排、积极参与学校活动,无迟到早退旷工得 6 分;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,旷工每次扣 3 分,扣完为止。在师德表彰、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,每次加 1-2 分,累计最高加 4 分。

(四)专业成长(20 分)

1. 培训学习(10 分)

参与国家级培训得 5 分 / 次,省级培训得 3 分 / 次,市级培训得 2 分 / 次,校级培训得 1 分 / 次。培训期间获优秀学员等表彰的,每次加 1-2 分,本项累计最高 10 分。

2. 教学竞赛与技能提升(10 分)

参加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5 分、二等奖 3 分、三等奖 2 分;市级竞赛一等奖 8 分、二等奖 6 分、三等奖 4 分;省级及以上竞赛一等奖 10 分、二等奖 8 分、三等奖 6 分。同一竞赛按最高级别计分,考取与教学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,加 2 分 / 项。

五、考核程序

1. 个人自评:青年教师填写《自评表》,附教案、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,提交年级组。

2. 年级组初评:结合日常表现与佐证材料,集体评分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。

3. 学校复评: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材料、核实情况,确定初步考核结果。

4. 公示申诉:结果公示 5 个工作日,异议可书面申诉,领导小组 3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。

六、考核结果及应用

1. 等级划分:90 分及以上为优秀(比例不超 20%),75-89 分为良好,60-74 分为合格,60 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
2. 结果应用:

1)职称评定、评优评先优先推荐优秀者;

2)优秀者纳入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库,优先提供外出培训、课题申报等资源;

3)不合格者进行约谈,制定整改计划,次年进行专项复评,复评仍不合格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
七、附则

1. 本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审议补充。

2. 本方案自 2025 学年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,以本方案为准。